|
2013年度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資格試 Click here for English version 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認可機構完成一段由委員會釐定的駐院實習及評核期。 參加執業資格試的條件,詳列於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7A條。申請人必須符合所有條件,方有資格參加執業資格試。有關條件如下:
有關條件包括所有下列要求:
若申請人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駐院實習訓練並獲頒大學本科醫科學位,可於報名日期內遞交「臨時申請」註冊為考生,並於2013年7月8日前遞交「補交正式申請」正式申請書。 執業資格試包括下列三部分: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考生通過考試後,必須在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擔任駐院實習醫生,接受為期12個月的訓練及評核。在這段期間,考生會獲得臨床指導,以便他們熟悉本地醫療制度和常見疾病。成功完成駐院實習訓練的考生可向委員會申請註冊。 2013年執業資格試各部分考試的報名日期如下:
如欲索取報名表格及考生指南,請按以下超連結下載(你需要Acrobat Reader以開啟附件)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其他指引 (只提供英文版本) 指引1 - 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資格 指引2 - 豁免執業資格試 指引3 - 駐院實習訓練:豁免、縮短、延遲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詳情,可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秘書處查詢(地址: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99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4樓;網址:www.mchk.org.hk)。查詢可致電(852)2873 4742或(852) 2873 4797或電郵至 mc-exam@dh.gov.hk 。 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