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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資格試 Click here for English version 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即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完成一段註冊前的駐院實習及評核。 任何醫科畢業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申請參加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 :
申請人如果將於2008年6月30日或以前完成12個月駐院實習訓練,並於下列第一及第二部份之報名日期內遞交臨時報名申請,則可於2008年7月11日前連同有關証明向本執照組提交正式申請。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如任何人曾參加執業資格試的任何一部分連續五次而每次均不合格,委員會可禁止該人參加執業資格試。 執業資格試包括下列三部分: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考生通過考試後,必須在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擔任駐院實習醫生,接受為期12個月的訓練及評核。在這段期間,考生會獲得臨床指導,以便他們熟悉本地醫療制度和常見疾病。成功完成駐院實習訓練的考生可向委員會申請註冊。 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各部分考試的報名日期如下:
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已經截止報名。2009年度執業資格試預計將於2009年4月接受報名,報名資料將於2009年3月初上載至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 2008年執業資格試考生指南,可按以下超連結下載(你需要Acrobat Reader以開啟附件)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詳情,可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秘書處查詢(地址: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99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4樓;網址:www.mchk.org.hk)。查詢可致電(852)2873 4742或(852) 2873 4797或電郵至 mc-dc@dh.gov.hk 。 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