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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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認可機構完成一段由委員會釐定的駐院實習及評核期。

參加執業資格試的條件,詳列於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7A條。申請人必須符合所有條件,方有資格參加執業資格試。有關條件如下:

" (1)  任何人除非符合以下條件,否則無資格參加執業資格試 —
(a)  該人就此事向醫務委員會提出申請,並為參加執業資格試而向註
冊主任繳付訂明費用;及
(b)  該人使醫務委員會信納 —
(i)  在他提出申請時,他已圓滿地完成不少於5年的屬醫務委員
會批准類型的全時間醫學訓練,並是醫務委員會接納的醫
學資格的持有人;及
(ii)  他具有良好品格。
(2)  為施行第(1)(b)(i)款,該5年全時間醫學訓練須包括醫務委員會所
批准的駐院實習期。"

有關條件包括所有下列要求:

(a)  醫學訓練 —
  • - 為期不少於5年(如申請人完成之醫學訓練不足5年,不論因任何理
    由,包括課程豁免,均不合資格),
  • - 整個5年訓練,全部均為全時間性質,
  • - 屬醫務委員會批准的類型,
  • - 包括一段全時間的駐醫院實習期,
  • - 達致頒授一個醫科資格,為醫務委員會所接納者;

(b)  與醫生身分對稱的良好品格。

若申請人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駐院實習訓練並獲頒大學本科醫科學位,可於報名日期內遞交「臨時申請」註冊為考生,並於2013年7月8日前遞交「補交正式申請」正式申請書。

執業資格試包括下列三部分: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這部分考試為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而設。考生須應考以下學科的試題:基本科學、醫學道德、社會醫學、內科、外科、骨科、精神科學、兒科及婦產科。 暫定於2013年9月4日及5日舉行考試。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為一項英語筆試。委員會希望藉這項考試確保考生的英語水平足夠應付其專業工作需要。暫定於2013年9月3日舉行測驗。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這項考試為測試考生應用專業知識解決臨床問題的能力而設。考生接受測試的範圍包括內科、外科(包括骨科的病例)、婦產科及兒科。考試將於2013年11月底至12月初舉行。

考生通過考試後,必須在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擔任駐院實習醫生,接受為期12個月的訓練及評核。在這段期間,考生會獲得臨床指導,以便他們熟悉本地醫療制度和常見疾病。成功完成駐院實習訓練的考生可向委員會申請註冊。

2013年執業資格試各部分考試的報名日期如下: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2013年4月12日至5月10日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2013年4月12日至5月10日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20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如欲索取報名表格及考生指南,請按以下超連結下載(你需要Acrobat Reader以開啟附件)

2013年執業資格試考生指南

表格1 (新生適用)

表格2 (舊生/重考生適用)

表格3 (申請豁免)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其他指引 (只提供英文版本)

指引1 - 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資格

指引2 - 豁免執業資格試

指引3 - 駐院實習訓練:豁免、縮短、延遲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詳情,可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秘書處查詢(地址: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99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4樓;網址:www.mchk.org.hk)。查詢可致電(852)2873 4742或(852) 2873 4797或電郵至 mc-exam@dh.gov.hk

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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