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香港醫務委員會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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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即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完成一段註冊前的駐院實習及評核。

任何醫科畢業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申請參加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 :

  1. 該生已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為參加執業資格試而向註冊主任繳付訂明費用 ; 及
  2. 該生使委員會信納其本人 -
    1. 於提出申請時已圓滿地完成不少於5年的屬醫務委員會批准類型的全時間醫學訓練,並是醫務委員會接納的醫學資格的持有人;及
    2. 具有良好品格。
  3. 為符合上述(b)(i)項的要求,該5年醫學訓練必須包括一段不少於12個月的駐院實習訓練期。

申請人如果將於2008年6月30日或以前完成12個月駐院實習訓練,並於下列第一及第二部份之報名日期內遞交臨時報名申請,則可於2008年7月11日前連同有關証明向本執照組提交正式申請。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如任何人曾參加執業資格試的任何一部分連續五次而每次均不合格,委員會可禁止該人參加執業資格試。

執業資格試包括下列三部分: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共分兩卷,每卷各有120題多項選擇題。這部分考試為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而設。考生須應考以下學科的試題:基本科學、醫學道德、社會醫學、內科、外科、矯形外科、精神科學、兒科及婦產科。 暫定於2008年9月10及11日舉行考試。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為一項英語筆試。委員會希望藉這項考試確保考生的英語水平足夠應付其專業工作需要。暫定於2008年9月9日舉行測驗。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這項考試為測試考生應用專業知識解決臨床問題的能力而設。考生接受測試的範圍包括內科、外科(包括矯形外科的病例)、婦產科及兒科。考試將於2008年11月底舉行。

考生通過考試後,必須在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擔任駐院實習醫生,接受為期12個月的訓練及評核。在這段期間,考生會獲得臨床指導,以便他們熟悉本地醫療制度和常見疾病。成功完成駐院實習訓練的考生可向委員會申請註冊。

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各部分考試的報名日期如下:

第一部份 : 專業知識考試 2008年3月17日至4月30日
第二部份 : 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 2008年3月17日至4月30日
第三部份 : 臨床考試 2008年9月22日至10月8日

2008年度執業資格試已經截止報名。2009年度執業資格試預計將於2009年4月接受報名,報名資料將於2009年3月初上載至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

2008年執業資格試考生指南,可按以下超連結下載(你需要Acrobat Reader以開啟附件)
2008年執業資格試考生指南(英文版本)
2008年執業資格試考生指南(中文版本)

有關執業資格試的詳情,可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秘書處查詢(地址: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99號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賽馬會大樓4樓;網址:www.mchk.org.hk)。查詢可致電(852)2873 4742或(852) 2873 4797或電郵至 mc-dc@dh.gov.hk

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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