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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及纪律研讯

对医生作出投诉

医务委员会决定不就投诉进行调查的情况

若我们决定不进行调查,理由会是初步侦讯委员会的主席及副主席均认为有关的调查工作不可行、没有理据支持或没有足够证据进行调查。在此情况下,除非你事先提出书面反对,否则我们会将你的投诉向有关医生披露,目的是让他得悉你的意见。

以下是一些我们不大可能进行调查的投诉类别:

  • 不构成专业上行为失当的指控。
  • 医生的身分无法加以确定。
  • 投诉人不愿意宣誓以支持他的指控或提供有关事件的进一步资料及解释。
  • 针对公立或私家医院的投诉,这类投诉应由医院管理局或卫生署处理。
  • 未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投诉。
  • 不关乎医生医务工作的投诉。
  • 匿名的投诉。

若医务委员会决定不调查你的投诉,我们会通知你有关决定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