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职能及成员
健康事务委员会
健康事务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a)
就任何注册医生的健康或身体或精神状况是否适合执业的个案或事宜
进行聆讯,不论有关个案或事宜是否已由初步侦讯委员会调查;
(b)
对医务委员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21(1)条转呈的事宜进行聆讯;
(c)
经过上文(a)或(b)段所述的聆讯后,向医务委员会建议,把有关注册医生的名字从普通科医生名册永久除去或除去一段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并在适当情况下建议该项除名命令在某些条件规限下暂缓执行; 以及
(d)
建议把上文(c)段建议的暂缓除名期间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健康事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 周伯展医生, JP |
---|---|
委員: | 陈衍标医生 |
陈念德医生 | |
周敏姬女士, MH * | |
周振军医生 | |
范婉雯医生 | |
何鸿光医生 | |
洪秉基医生 | |
潘德邻医生, JP | |
蔡乃滔医生 | |
黄以谦医生 | |
法律顾问: | 岑炳生先生 |
秘书: | 萧永豪先生 |
*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