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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及成员
初步侦讯委员会
医务委员会设立初步侦讯委员会,执行下列职能:
(a)
对涉及任何可由医务委员会研讯或可由健康事务委员会聆讯的事宜的申诉或告发作出初步调查,并就该事宜向任何注册医生提供意见;
(b)
为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21条进行研讯而向医务委员会作出建议;
(c)
为进行聆讯而向健康事务委员会作出建议;以及
(d)
对教育及评审委员会所作的转呈作出初步调查。
初步侦讯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 张德康医生 |
---|---|
副主席: | 霍泰辉教授, SBS JP |
委员: | 庄义雄医生 |
傅鉴苏医生 | |
李兆妍医生, JP | |
庞朝辉医生 | |
周敏姬女士, MH * | |
蔡学雯女士 * | |
刘慧儿女士 * | |
余国权先生 * | |
秘书: | 萧永豪先生 |
*医务委员会的业外委员;轮流担任初步侦讯委员会成员,每次为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