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2条,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临时注册:
任何已获临时注册的人士须当作已注册,但仅以《医生注册条例》第12(2)条所订明的事宜为限,包括使该人士能进行上述的实习或接受评核。
申请表格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