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Ensuring Justice, Maintaining Professionalism, Protecting the Public

医生注册

专科医生注册

专科医生名册于一九九八年设立,为取得不同专科资格的注册医生提供专科注 册。任何注册医生如符合以下要求,可向医务委员会申请将他的姓名列入专科医生名册内的某一专科下:

(a)
已获颁授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名衔,及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证明他已完成有关专科的大学以上程度的医学训练,并符合有关专科的延续医学教育的规定;或

(b)
已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证明他已达到相当于医学专科学院为颁授其院士名衔而承认的专业标准,且获证明他已完成相当于医学专科学院为有关专科而建议的研究生程度的医学训练,并符合有关专科的延续医学教育的规定。

目前,专科医生名册内共有 65个专科

只有名列专科医生名册的医生才可称为专科医生,并可使用“某专科的专科医生”的名衔。专科医生只可自称为所属专科(而非其他专科)的专科医生。 

申请表格及指引